实用的买卖合同集锦九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买卖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买卖合同 篇1在签订二手房买卖过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避免纠纷:
第一,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
第二,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
第三,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
第四,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
第五,买方必须见房主: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可以揭穿其不轨行为;
通过上述的介绍我相信大家应该对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最主要的就是要学会补充协议,这样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和权益。
买卖合同 篇2甲方:(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甲方同意将在自家宅基地上自建的一幢二层楼房所有权以 元价格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特订立此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门面房基本情况:
该门面房为商业用房,位于原州区东海街东海园区二门斜对面(隆德馒头),上下共七间,南北走向,东西宽 6.2米,南北长13米,总面积为80.6平方米。门面向西南。 房屋内墙面为普通粉刷白墙,普通瓷砖地面,铝合金窗,无卷帘门。
第二条:门面房出售总价: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
第三条: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附收款收据。
第四条:交房时间:20xx年12月30日前。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交付的房屋无墙体倾斜、渗漏等质量问题,房屋保修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编制的《住宅质量保证说明》要求执行,若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按乙方要求进行无偿修理;甲方保证房屋无产权纠纷。
2、如以后能办理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证件时,甲方保证协办,费用乙方负担。
3、乙方保证按时付清房款。
4、如遇拆迁,土地、房屋等所有拆迁补偿由乙方享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房屋交付后如有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给予乙方双倍赔偿。
2、房屋交付后如产生产权纠纷,甲方必须退还所有房款并按房款总额10%对乙方予以赔偿。
3、乙方无故放弃购买的,乙方必须按房款总额10%对甲方予以赔偿。
第七条:协议保存
该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该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证明人执一份。
甲 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 方(签字): 身份证号: 证明人(签字): 身份证号:
协议签订时间:
买卖合同 篇3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向乙方转让(你要卖游戏的名称)的游戏帐号,特订立此转让协议书。
2.在此声明,转让的内容为(你要卖游戏的名称)游戏帐号:_______________之电磁记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于公元20xx年___月___日乙方支付约定的转让费给甲方之后,由乙方全权负责此帐号的费用、民事及刑事责任,甲方对此帐号不再负责费用、民事及刑事责任,不在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3.甲方向乙方收取帐号转让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当面付清并另立收据。
4.此帐号转让之时,甲方必须告知乙方此帐号的所有相关资料,包括:注册帐号之时填写的身份证号、注册电子邮箱、密码保护提示问题及答案、游戏帐号以及当前密码,便于乙方查询以及修改这些资料。
5.甲方签订此协议之后,即同意日后不得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新浪乐谷公司索回此游戏帐号密码等相关电磁记录。甲方如有违约,故意将此帐号收回,乙方将保留法律手段追溯权力;或者庭外解决,由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庭外调解之费用。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后立即生效,甲方收取转让费后需另立收据给乙方。
7.本协议1式2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本协议如需修改,需双方协商补充修改在本协议背面另立条目。
8,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帐号相关资料,并向乙方提供游戏帐号注册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
游戏帐号:
帐号密码:
注册姓名:
注册身份证号码:
注册邮箱:
密码保护提示问题1:
密码保护提示答案1:
密码保护提示问题2:
密码保护提示答案2:
9,立约人(甲方)
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立约人(乙方)
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卖方即甲方签名: 买方即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20xx年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药管理条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所出售的农药有合法证明。
第二条 乙方购买的农药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如下:
农药名称登记号备案号生产许可证号商标型号生产商生产日期数量(千克)单价(元)总价(元)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三条 农药质量标准执行(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约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第四条 农药小包装使用材料:___________,每件小包装重量_____千克;大包装使用材料:_________,每_____件小包装为1件大包装。 ……此处隐藏4108个字……金给甲方。逾期超过3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影响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乙方自行解决;如有补偿款发放,乙方全权享有,甲方不参与和干涉。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9(一)宅基地使用权本质的厘清——从“利用”到“所有”
通常认为,在法制史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类型的物权制度,即罗马法的物权制度和日耳曼法的物权制度,代表了两个不同的倾向,亦即个人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对立。罗马法以所有权之绝对处分力为中心,强调物的全面支配。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乃为一时的限制所有权之支配权,限制物权消灭,则所有权自动的回复其完全支配力。因此产生于罗马法的地上权制度主要是阻止“地上物属于土地”的附合原则,其以地上物为中心,如果没有现实的可支配的地上物存在于土地之上,就不认为有地上权的存在,强调对地上物的独立权利。因继受罗马法的结果,德国、瑞士、奥地利民法的地上权都是以地上物为中心,认为没有地上物就不得成立地上权,其本质在乎“有”而非“用”。与此不同,日本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现行“民法”则是以“利用”为中心,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地上物的有无不是地上权的成立要件,地上权也不因地上物的灭失而消灭。
笔者认为,任何一项法律制度都应当同其社会经济的现状相适应,地上权本质从“有”到“用”的转变也正是因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发生。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没有采用地上权的概念,与地上权概念最接近的应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实践中,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人在权利期限内可按土地用途自由使用土地,地上物的有无并不影响权利的存续或消灭,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本质在于“土地利用”。而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不是以经济利用为目的,考察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分配制度,能够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局限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只有符合建房条件才可以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此,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物的利用目的不同,保有地上物才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虽然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均属地上权性质,但我们没必要将两者的本质认定一致。《物权法》未采用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涵盖入内正是由于两者的制度差异太大,因此应当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在于保障地上物的所有。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
新颁布的《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可见,占用、使用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这里的国家有关规定所指为何呢?市场经济是以分工为基础的交换经济,交换之所以能够进行必须要满足“有商品和货币、商品和货币所有者能自由处分”这两个条件,物权法是以规范财产归属关系和保障财产归属秩序为任务的,其与债权法构成了现代市场经济的两大法律基础,是民事基本制度之一,宅基地使用权规定在物权法用益物权编内,其也应属于民事基本制度。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中规定“民事基本制度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因此,上述所谓“国家有关规定”应解释为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现行的国家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宅基地制度的法律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对宅基地有关制度进行了规定,该法条只言明“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并没有明确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反之该条肯定了农村村民可以出卖、出租住房。从理论而言,宅基地使用权系由我国学说所创造,传统民法上与此相当的概念为地上权,而收益是传统地上权制度的应有之意,因此,在无法律相反规定的前提下,宅基地使用权可适用《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之规定,通过体系解释的方法确定宅基地使用权收益的权能。
(三)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流转制度的构建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带来的巨大利益可能会导致权力寻租、违规批发宅基地使用权情况的大量发生,对国家的土地政策造成冲击,但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以期杜绝上述现象,是通过侵犯农民房屋所有权的手段规避了本应通过其他手段实现土地控制的国家责任。因此要有效控制宅基地的数量,应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流转制度上下功夫。
如前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在于保有地上物。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改变,一方面农村还实施着一贯的土地制度,另一方面农村经济又已融入了市场经济之中。从这两个方面出发,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应有两层含义。
一层含义是保有农民的房屋,重点在于实现农民居有定所,相应的分配制度可分为原始取得和转让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中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经审批获准从集体经济组织中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取得是指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经审核批准购买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并取得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应明确的是,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具有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这种分配是无偿的,具有村民福利、社会保障的性质。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即意味其不需依靠这种福利,集体经济组织无须将有限的资源花费在有自立能力的村民身上,因此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不予批准。
另一层含义是保有房屋这一地上建筑物,重点在于物尽其用,使房屋在流转中实现其交换价值,目前相应的流转制度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能否流转法律也无禁止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其成员的福利,目的是为其成员建造房屋提供权利基础。收益权能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之一,体现在农村房屋买卖中即是,农村村民出卖房屋的价款不仅仅是房屋的建造成本,因为农民在出卖房屋后不可能再申请到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有限性必然会体现在房屋的市场价值中。由此,农村村民在房屋买卖中将宅基地使用权的福利性货币化,实现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收益权能,这也是宅基地使用权福利性的自然延伸。为了使买卖中实现的房屋价值能得以保值,避免社会财富的浪费,在农民出卖房屋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随之转移,但这种转移与“房地一致”原则不同。“房地一致”原则是在房屋与土地使用权分开作为各自独立的物权客体的情况下规定的,而宅基地使用权从属于房屋,是为房屋的存在而存在。故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应受房屋物理状态的限制,当房屋倒塌或新的房屋所有人以翻建、加盖、改变结构等方式对房屋进行实质建设时,应认定地上物灭失,宅基地使用权保有地上物的存续理由已然消失,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宅基地所有人可依物上请求权要求占有人返还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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