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合同范文锦集十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销售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汽车销售合同 篇1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北旅系列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及授权范围
1.01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京铃轻型客车
1.02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个区域总经销的权限,全面负责这 个区域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货行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每台车违约金为一万元,同时,甲方应明令禁止其他区域的授权经销商在上述个区域销售(该市场 年月日以前的供货车辆除外),否则视同甲方违约。
1.03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辆( 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1.04 乙方的总代理权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05 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1.06商标属于甲方所有的汽车产品商标。
第二条:订货及付款
2.01 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由具体的经销协议和订货单组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02 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所提车款。
2.03北旅汽车系列产品的销售在授权的区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依据或参照甲方确定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严格禁止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销售。
2.04乙方为销售北旅系列产品组织的各种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2.05本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条: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仓库地为交货地。
第四条:投标特别约定
乙方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但乙方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方在价格上的规定。
第五条:商标、工业产权和保密
5.01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5.0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5.03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6.01 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每单车一万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6.02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方处以每单车五千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6.03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6.04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七条:售后服务
7.0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7.02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03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 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7.04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汽车配件损坏,不在免费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务之费用。
7.05对于乙方擅自改装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对于甲方维修站因维护甲方利益而进行了维修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维修费用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解除合同而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且效力等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北旅汽车商务制度》与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北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乙方:北京达惠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
1, 代理商授权书
2,北旅汽车商务制度
3,顾客档案表
4,进销存报表
5,市场信息调查表
6,订货单
注: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汽车销售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现将车牌为_______的自有营运车辆加盟于甲方,由甲方代为经营管理。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管理成本费用人民币_____元整。每月的营运总产值按协议分配,其中甲方占_____ ……此处隐藏6002个字……后,乙方自行提货,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仓库地为交货地。
第四条:投标特别约定
乙方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但乙方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方在价格上的规定。
第五条:商标、工业产权和保密
5.01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5.0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5.03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6。01 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每单车一万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6。02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方处以每单车五千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6。03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6。04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七条:售后服务
7。0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7。02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03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 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7。04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汽车配件损坏,不在免费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务之费用。
7。05对于乙方擅自改装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对于甲方维修站因维护甲方利益而进行了维修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维修费用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解除合同而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且效力等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北旅汽车商务制度》与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北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达惠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汽车销售合同 篇9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买卖车辆一事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甲方同意将一辆普通桑塔纳轿车卖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价格为15000(壹万伍仟)元。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车辆品牌: 型号: 颜色:
发动机号码: 底盘号: 牌照:
二、付款、交车方式: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购车款,甲方必须在乙方付清购车款后三天内将车辆交付给乙方。交车地点在 。
三、车辆功能、质量、维修条款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为旧车,车辆功能、质量及外观由双方当场确认。甲方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已经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质量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视为已经对所购车辆的功能、质量及外观进行了检查并确认符合双方约定的交车标准。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已在《全国车辆、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
3、 甲方在出售车辆时应当向乙方提供:(1)原始购车发票;(2) ;
(3) ;(4) ;
4、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5、车辆在交付给乙方后,车辆的保养维护、维修、年检、保险等工作全部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本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包括将车辆由警车转为民用手续,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原有警车牌照由甲方在交付车辆时收回。
五、车辆交付给乙方后,乙方必须依法安全行驶,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一切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壹万)元。
七、争议解决:如果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销售合同 篇10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买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一、甲方车主 将 电动车,车牌号: ,车架号: 转让给乙方,双方同意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
二、该车在 年 月 日 时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该车自交车之日起即 年 月 日 时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济纠纷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因过户手续困难,该车不办理过户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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